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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为领导干部精准画像的实现途径

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修订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如何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监督、评价和鉴证领导干部的履职尽责情况,即如何为领导干部精准画像,成为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现实课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为领导干部精准画像存在的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经过长期发展,在促进加强干部管理和防控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审计涉及内容广、审计手段受局限、审计指标体系不健全等因素影响,在对领导干部精准画像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

对履职能力聚焦不突出。经济责任审计覆盖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在审计内容上往往面面俱到,对被审计单位和人员缺乏有针对性的审计方案,审计内容大而全,重点不突出,导致聚焦领导干部履职能力不够,在突出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方面仍然存在差距。

对领导干部评价不到位。经济责任审计停留于合规性、合法性评价,未能很好地将审计事项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相结合,对领导干部的评价不够,审计意见往往停留于促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规范经营管理方面,在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方面的作用不突出。

对经济责任界定不明确。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往往格式固定,看似四平八稳,实则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报告差别不明显,披露的问题质量不高,未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对领导干部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界定。

对审计手段创新不深入。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以传统的手工查账和系统筛选方式为主,审计人员主要凭经验发现问题,审计手段的创新不够,无法满足日益庞大的数据分析需求,不能通过信息化审计手段加强数据分析,为审计结论提供更有力的证据支撑,对领导干部精准画像的广度和深度造成一定影响。

二、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画像失真的原因

审计定位不够准确。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定位比较模糊,着重于审查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财务收支的合规性,而不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为基础开展审计,不能较好地反映领导干部在政策执行、重大经济行为等有关经济活动中应当履行的责任。以真实性、合规性为目标的审计定位,会把经济责任引向“只治贪而不治庸、不治懒”的歧途。

责任界定不够科学。虽然新规定对责任界定作了纲领性说明,但目前仍没有公认的责任界定体系,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界定往往受审计人员主观意识影响,难以保证客观性。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同,对相同事项的审计结论也不相同,有的甚至存在较大差异,难以准确、科学地界定领导干部在经济事项中的责任。

评价标准不够统一。尚未形成健全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与科学性和规范性的要求存在差距,影响了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客观评价,削弱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效果。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评价往往主观性较强,说服力不足,审计人员回避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经济责任的总体评价,难以达到科学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目的。

三、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为领导干部精准画像的途径

准确把握经济责任审计新定位。新规定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该定位删减了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内容,重点聚焦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决策部署、防控重大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要准确把握经济责任审计的新定位,从贯彻宏观政策的高度检查经营行为,从重大决策的角度审视决策管理及风险情况,从职能职责履行层面评价经济责任情况。围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新定位调整审计思路,从关注真实性、合法性向关注效益性转变,从关注资金向关注政策执行和重大经济决策转变,从偏重个案监督向重视分析共性问题转变,从发现和揭露问题向促进解决问题转变,避免千人一面、责任不清等问题,实现审计报告精准画像,做到问题准确、责任清楚、评价恰当,为干部监管部门提供可靠、可用的结果。

围绕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确定审计重点内容。在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时,要聚焦国家重大政策执行,将推动“三去一降一补”、优化营商环境、防范经营风险等重大政策内容有机融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揭示主要经营领域在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聚焦主责主业,按照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经济职能和战略定位,重点关注是否根据主业谋划企业发展,围绕主业布局投资、营销及运营。聚集重大决策事项,往前追溯决策事项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往后分析决策事项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是否造成重大损失,落实造成损失的问题是在决策环节还是执行环节,分清是集体决策还是个人决策,避免一概而论。聚焦不作为行为,是否对下属单位和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采取放任态度,从而为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等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