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农机报废更新试点情况及政策完善建
国务院制定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提出:国家建立落后农业机械淘汰制度和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报废制度,并对淘汰和报废的农业机械依法实行回收。2012年,农业部、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批选择山西、江苏等9省市和新疆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2015年,湖北省被纳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省份,首年选择64个县市开展试点。2016年,湖北省在总结2015年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农机报废更新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结合2年来的实施情况及对监利、南漳、枝江和荆门市东宝区等4个县市的调研摸底,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1 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意义重大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购机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湖北省农机装备水平快速提升,各类农业机械保有量迅猛增长。截止2016年6月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达4 600万kW,各类农业机械保有量达1 300万台(套),其中拖拉机保有量达131.4万台、联合收割机达9.18万台,其中有些机具已经年久失修不能使用,有的超期服役带病作业,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形成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也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实践证明,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动农机节能减排、促进农机安全生产意义重大。
农业机械超期服役、重要机件磨损老化等,直接导致技术状态恶化,给农机作业安全埋下了隐患。据不完全统计,湖北省目前在用的农业机械中,使用10年以上的拖拉机达11万台,约占8.37%,使用5年以上的联合收割机8 172台,达9%。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促使老旧农机“退役”,更换新型机具,能够有效提高农业机械性能,保障农机手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机安全发展。
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有效解决了报废机械长期闲置的问题,调动了机手购置使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先进适用机具的积极性,对于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的推广应用作用明显。
老旧机具性能恶化,直接导致作业效率下降。通过报废更新,推动农机手购置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大中型、高性能、多功能农业机械,推进农业装备的高效化、智能化,提高农机作业效率,能直接给农民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老旧农机由于工艺落后、技术落伍、零件老化,机器柴油损耗高,造成了能源的浪费,增加了污染物的排放,更新后可有效降低能耗。同时,一些机手利用报废更新契机,购置带有秸秆粉碎装置的大型收获机械,促进了秸秆还田利用,减少了秸秆焚烧带来的污染。据测算,一台使用10年的36.75 kW拖拉机,平均每亩(1hm2=15亩)油耗增加0.55 kg,产生的一氧化碳、悬浮物是正常机械的3~4倍,如果一台机械年作业200亩,年油耗平均增加110 kg。此外,达到报废年限的农机维修成本高、耗油和污染严重,既不经济,也不符合节能减排的要求。
因此,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既能促进安全生产、加快技术普及,也能带动农民增收、实现节能减排;既有现实需求,也符合长远发展要求。
2 湖北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试点情况
截止2016年11月,全省共报废农业机械9 529台,约占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拥有量的0.68%,约占达到报废年限拖拉机和收割机总量的1.7%。其中拖拉机1 223台、占报废机具的12.83%,联合收割机8 306台、占报废机具的87.17%。
从报废机具的种类看,全喂入谷物联合收割机报废台数居多。2015年以来,全省共报废全喂入谷物联合收割机6 570台、占报废机具的68.95%,其次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1 707台、占报废机具的17.91%,排在第三位的是手扶拖拉机700台、占报废机具的7.35%。这3种机具占报废机具的比例达94.21%。而轮式拖拉机513台、履带式拖拉机10台和玉米联合收割机27台,这3种机具报废总量仅占报废机具5.79%。
从机具报废的年份来看,2016年较2015年同比下降了31.46%。如2015年全省共报废机具5 654台,而2016年仅为3 875台。
从报废机具的比例看,各类机具报废的比例没有明显变化。2015年报废拖拉机713台、占当年报废机具的12.61%,联合收割机4 941台、占当年报废机具的87.39%。2016年报废拖拉机510台、占当年报废机具总量的13.16%,联合收割机3 365台、占当年报废机具的86.84%。2年间,各种机具报废的比例没有明显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