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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至1元时代 专家建议用法律手段为快递价格战降

  专家建议用法律手段为快递价格战降温

  快递价格降至“1元时代”究竟是忧是喜

  ● 就目前的形势来看,整个快递业的价格不是由快递业掌握的,更多的是电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压低快递业价格而拥有定价权

  ● 过低价格导致企业间恶性竞争,无力良性运转。有些企业会被淘汰,但这并不是单纯的优胜劣汰,如果放任这种形式的淘汰,最后可能导致整个行业生态体系瓦解

  ● 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产业链上下游的关系理顺,让电商平台、快递企业及收件人等成为平等的合作主体,才是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徐伟

  □ 本报见习记者 刘欣

  近年来,国内快递行业发展迅猛,业务总量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国包裹快递市场规模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国家邮政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833.6亿件,同比增长31.2%;另外,国家邮政局预计2021年快递业务量完成955亿件。

  快递业务量不断增长的背后,是快递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为争夺市场份额,不少快递企业纷纷加入价格战,陷入恶性循环。

  近日,浙江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其中规定快递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快递服务,后续将以法规案形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一立法举措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多位专家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期低价竞争并非好事,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权益。他们建议,运用法律手段对快递经营者和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型快递经营者进行规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快递行业的价格战起到遏制作用。

  电商掌握定价权利

  快递企业打价格战

  今年3月,浙江义乌快递价格战再次打响。有报道称,极兔快递的价格低于1元。4月9日,义乌邮政管理局人士确认,因“低价倾销”,且整改未达要求,百世快递、极兔速递被整治,主要措施是停运部分分拨中心,已于当日执行。

  义乌快递业务量巨大,素有快递行业风向标之称,向来是众多快递企业必争之地。据悉,快递价格战由来已久,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在快递市场掀起一场“风暴”,今年是第一次暂停部分转运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在北京邮电大学邮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赵国君看来,现在看到的快递价格基本上都是市场调节价,而非政府指导价,这种价格的形成要遵循市场竞争,由经营者自定的同时也要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原则,最主要的就是考虑生产经营的成本和市场的供求关系。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任超说,目前国家没有明确的邮资或者快递费的规定,消费者看到的快递价格,是各个地方加盟网点根据市场行情自行确定的。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快递业价格行为规则》第三条规定,快递业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企业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等自主制定,通过市场公平竞争形成价格。

  如今,价格战之下快递价格降至“1元时代”,引发多方关注。快递企业为何热衷打价格战,并且力度越来越大?

  任超告诉记者,国内的快递行业,除了顺丰和京东走较为明显的差异化之路外,在加盟制快递阵营中,各企业的服务水平、价格体系、运营效率都进一步同质化,在这种高度饱和、竞争差异化并无悬殊之处的快递市场,价格成为消费者感知最为明显的核心要素。特别是在义乌这样以小商品贸易为主的城市里,客单价整体维持在较低水平,对商户而言,在庞大的快递单量面前,他们对价格的敏感度反而会更高。

  赵国君提示说,通常所说的快递价格战的价格并不是对终端消费的价格,而是在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价格。从目前的产业链上下游来讲,有很多没有理顺之处,比如处于上游的电商由于快递量大,对快递企业有绝对的话语权,快递企业很难有议价主动权。

  快递行业同质化竞争严重,很多都以电商件为主。在赵国君看来,快递企业处于弱势地位时,只能用短期看似最有效的价格战来抢夺市场份额。

  “但就目前的形势来看,整个快递业的价格不是由快递业掌握的,更多的是电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压低快递业价格而拥有定价权。”任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