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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时代即将到来,没钱还债成“老赖”,

近几年,“房奴”“车奴”泛滥,现在大约有56%的年轻人没有存款,基本上都处在负债中,而且个人欠钱也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其实很多人也想要还钱,毕竟无债一身轻嘛,但问题是自己根本没有能力还钱,当“老赖”也是很迫不得已的事情。



面对这一现象,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也在报告中表示,想要解决判决后执行难的问题,建议出台个人破产法。因为有的人,已经没有钱,要是承担一些债务的话,判决后就很难执行。所以要是个人破产立法之后,就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了。

周强这个说法一出,大家议论纷纷。有的人觉得,“个人能够破产很好啊,我借了那么多,快要还不清了。”也有人反对,认为破产之后,个人信用都没有了,生活都要受到很大的限制。

在今年3月28号,在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候,有人表示可以把几个法官提到的个人破产制度放在《企业破产法》中。我国的《企业破产法》,也被人戏称为半部破产法,因为里面只对企业破产做了规定。而最高法的这个说法,也就代表着,个人破产时代可能真的要来了。



大家肯定都比较熟悉企业破产这件事,经常能听到什么公司破产了,倒闭了。那么个人破产呢?很多人都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样子的,只有在自己调侃的时候说一句要破产了。大家是不是觉得宣布破产之后就可以不用还自己的欠款了,都以为申请个人破产是什么好事情吗?

事实上,根据最高院的解释,个人破产法针对的是完全没有还款能力,而且在法院审核后确实没有一点财产的人。这也就是说,当你没有还债的钱了,才能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核实了你的情况,就会宣告你破产了。

然后对你名下所有的财产清算,在这个过程中,你不能私自转移和私自藏匿自己的钱。而且为了防止有的人滥用个人破产制度,在法院清算完成后,法院依旧保留对藏匿财产的追索,时刻关注你的资金。



清算完成之后要将你现有的财产,按比例分给你的债主,如果不够偿还,那么你将在以后的几年慢慢还清。

建立这种破产法不仅是清算,而且还有着保护的作用。要是不允许个人破产实施的话,那么像一些已经进入了债务困境的人,在没有了帮助的话,就失去享受破产法带来的好处。

我国目前还在完善个人破产法阶段,要是真正实施这项法律的话,应该还需要经历很长的时间,不过可以参考香港和美国的个人破产法。以美国为例,想要申请破产的个人必须要有固定收入,包括工资、短期薪金、企业年度分红等;而且确定的没有担保的欠款不超过 25 万美元,有担保的欠款不超过 75 万美元。



也就是说,总共欠债在100万美元之内的有经济来源的人才可以申请破产。而且要把未来3至5年的收入合起来,交付给一个人按照还款方案将这些收入还给债主。

你自己是可以保留一些财产的,每月总收入减去自己的基本生活花销后,把剩下的资金就交出去,过了这段时间你就可以重生了。而在澳大利亚,如果宣布个人破产,那你就得放弃你所有的财务及资产的控制权,而交给受托人。

想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那么我们个人的财产报告制度,以及相关的信用体系等,都要有一个很详实的记录,这样才能让个人破产制度发挥出真正的效果来。我国现在的相关制度已经足够的完善了,想要立法的话,也不用一直等着制度的完善,完全可以用个人破产法去倒逼有关的制度。



个人破产,并不是老赖借口,而是给无法偿还账务的人一次重生的机会。毕竟在宣布个人破产后,你信征为零,是不能去贷款买房高消费的。真正的老赖在没有这条法规的时候,还不是一样的赖吗?

这条法律真正保护是,创业或者生意失败,因账务难还,而绝望轻生的人。国家可以给他们喘息的机会,个人破产法只会迟到,不会缺席。

个人破产法推行之后,我们可能会遇到的因为金钱的危机将会被避免,整个市场的信用机制也将会得到修复。

所以一旦实施个人破产制度的话,谁都不要想着去钻空子。